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蚌埠医学院 | 辅导员招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0-11-04 23:23:41 |  访问:13972

蚌埠医学院

招聘公告

为做好我校专职辅导员人事代理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

1

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溪溪独家笔试面试备考秘籍

历时四年总结而成,集合辅导员笔试面试考点精华总结、备考秘籍、教育学、心理学、行测、全国三百多所高校真题与最新时政,并有百人备考群为您持续更新!

0

2

招聘名额

学生工作处辅导员2人。

溪溪独家辅导员笔试通关视频

名牌高校辅导员亲身讲授,现身说法为您揭晓各大高校辅导员笔试背后的神秘面纱,深度解析笔试高频考点、高分技巧、真题讲解,让您在最短时间内攻克高校辅导员笔试大关!

0

3

考试

笔试科目:学生管理综合知识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溪溪独家辅导员面试通关视频

29节视频课程由面试知识点串线、高分技巧解析、面试题型结合历年真题深度解读组成,为每一个梦想进入高校却因复习时间段,正处于迷茫期和面试成绩不理想的考生保驾护航!

0

4

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199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四)具有完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教育经历,并具有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0

5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0年11月2日起至11月15日17:00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应聘者填写《蚌埠医学院辅导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与应聘人员简历一起发到邮箱byjyzd@126.com,并以“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高校人才网”命名,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按此格式一律不予受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审核和确认

1.资格初审。学生处会同人事处根据招聘计划、岗位要求和报考人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学校官网上公布。

2020年11月16日在蚌埠医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bmc.edu.cn/)公告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未通过者不再一一通知。

2.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地点:龙子湖校区g座g1教室

网上报名辅导员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者,需进行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四六级英语、雅思、托福成绩单,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硕士毕业生须同时携带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国外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注意: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相关材料不全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报名。

其中:

1.属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历届毕业生须提供空白就业协议书或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无法提供协议书或证明材料,需要缴纳3000元保证金,保证金在笔试成绩公布点后(未进入面试者)或录取名单公布后(未被录取者)或体检不合格(示取者)或报到上班后(被录取者),由本人凭保证金缴纳收据退还。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填写《蚌埠医学院公开招聘知情承诺书》(附件2)。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不予受理报名,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确认报名成功的考生缴纳招聘考试费90元(笔试每科45元),当场领取准考证,并自行熟悉考场。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考试考查。由统一笔试、心理健康测试、面试等环节组织。

笔试时间:11月18日上午8:30始,详见准考证。

心理健康测试及面试时间后续将在蚌埠医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内通知。

1.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等为主。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及面试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多人并列,均进入心理健康测试及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心理健康测试及面试。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内公布。

2.心理健康测试。笔试通过后,进入面试的人选,在面试前进行心理测试。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发展潜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顺序现场抽取。成立面试专家组,由7人及以上组成,其中外聘专家数量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4.最终成绩。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学校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并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内公布。

(四)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现实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五)公示。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考试考察结果,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内公示7天。

(六)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在考察、公示、体检等环节中,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可在参加考试考查应聘者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签约聘用。体检合格并经公示若无异议,由学校组织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0

6

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5027(纪委、监察审计处)。

2.应聘人员按我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携带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如果相关证书材料与考核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拒绝办理报到手续,先前签订的协议视为无效。

3.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前来报到时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并来校报到工作,否则学校本年度内将不予聘用。

5.保密监督

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

联系人:曹老师(学生处),黄老师(人事处)

联系电话:0552-3178076(学生处)

0552-3175036(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2-3175027(监察审计处)

蚌埠医学院官网地址:www.bbmc.edu.cn

长按二维码关注并获取备考秘籍

溪溪老师

微信号 : gxfdyxx521

店铺名:高校辅导员培训

the end

推荐:更多蚌埠医学院 | 辅导员招聘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