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活动的通知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03-19 17:31:31 |  访问:569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和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决策部署,搭建高校毕业生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对接通道,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活动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30号)工作要求,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1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1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活动(呼和浩特市分会场)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15日至5月21日

三、服务对象

(一)2021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四、服务内容

(一)举办网络招聘会。各地区要聚焦高校毕业生求职需求,广泛发动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参加,利用我市人才网和“猫头英”内蒙古云人才市场线上集中发布岗位信息,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手段向毕业生推送岗位信息。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产业特色和人才需求,推出重点产业、行业、企业专场招聘,及时组织本地区各有关企业、有关人才参加我市组织的各项招聘活动,开展直播带岗、“云宣讲”、线上对接等服务活动。

(二)组织跨区域巡回招聘会。活动期间,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举办或组团参加综合性及行业性跨区域巡回招聘会。名称统一使用“2021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呼和浩特市xx(旗县区、开发区)巡回招聘会。

(三)举办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活动期间,要主动与教育部门、高校联系,收集掌握求职毕业生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招聘活动。各地区要结合实际举办灵活化、小型化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并统一使用“2021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呼和浩特市xx(旗县区、开发区名称)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招聘会”名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合理控制活动规模,引导现场流量,确保线下招聘安全有序。

(四)推出配套就业服务活动。各地区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招聘活动开展,配套做好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就业创业培训、就业手续办理咨询等多元化服务。组织本地区就业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开展就业创业指导进校园、进市场、进园区活动,探索推出职业指导直播课,提升毕业生求职就业能力。积极调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共同开展线上线下服务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推进。为保证专场活动顺利开展,市人社局成立了活动专班(见附件1),各旗县区、开发区也要成立活动专班,由各分管领导担任专班组长,配备工作人员,每月至少举办1场直播带岗和职业指导直播课。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区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官网官微等开展宣传报道,多渠道推广活动资讯和成效,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打造知名品牌。通过公众号、短视频、宣传资料、高校校园网、海报等提前发布招聘活动安排,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社区宣传发动,动员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参与。主动对接少数民族毕业生就读集中的高校,了解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需求,积极组织其参加招聘活动,有针对性地推送岗位信息。

(三)及时反馈信息。各地区请于3月11日前将活动专班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报送呼和浩特市人才服务中心。直播带岗、职业指导直播课信息表(见附件3、4),于每期直播日前5日报送呼和浩特市人才服务中心。活动期间及时汇总活动进展情况,随开展、随报送,特别是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资讯等要即时报送。活动结束后,要汇总形成工作总结(包括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做法经验、下步打算等),填写基本情况表(见附件5),于5月24日前报送呼和浩特市人才服务中心。

六、联系方式

呼和浩特市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伟奇

电 话:3908153

邮 箱:hhhtrcsck@163.com

附件:1.呼和浩特市人社局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活动专班

2.旗县区、开发区活动专班人员信息表

3.直播带岗信息表

4.职业指导直播课信息表

5.基本情况表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0日

推荐:更多招聘;高校毕业生;大中城市;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岗位信息;社会保障;信息表;招聘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网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